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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研究生分数线 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07-25 23:46:19 | 顶峰网

新疆大学研究生分数线2022

新疆大学 2022年 录取分数线 是:

1、新疆大学2021年在新疆本一文科的 投档分数线 为485分;新疆大学近三年在新疆本一文科的最低录取位次在2950至3510名之间;

2、新疆大学2021年在新疆本一理科的投档分数线为427分。新疆大学近三年在新疆本一理科的最低录取位次在14687至15641名之间。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 中等学校 (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 法律法规 和国家 高等教育 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新疆大学

新疆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省市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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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原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全国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行列。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涵盖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现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3个“十三五”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其中高峰学科6个,高原学科7个)、24个校级重点学科;14个博士一级学科,涵盖78个博士二级学科点;32个硕士一级学科,涵盖161个硕士二级学科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顶峰网

新疆大学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中国语言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地质与矿业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纺织与服装学院、旅游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软件学院、应用化学研究所、干旱生态环境研究所、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等研究生招生单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5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绩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5. 我校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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