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9 01:00:46 | 顶峰网
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三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规模
( 一) 我校 2023 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2097 人 (含统一考试生、单独考试生、推荐免试生、医学长 学制,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其中最多可招收推荐免试生 (含医学长学制) 902 人,实际招收推荐免试生 人数以最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专业目录中公布了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 生源情况、导师招生资格调整及实际录取的推免生 (医学长学制) 情况对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进行增减并在复试 前公布,未完成的推荐免试招生计划将转入相应专业的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二) 我校 2023 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0 人,专业目录 (统一考试) 中所 有专业均可招生,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顶峰网
(三) 我校 2023 年拟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免生) 中选拔 46 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简称“直博 生”) ,直博生计划不占本年度硕士生计划。
二、学制及学习形式
( 一)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二)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我校 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凡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考生,将严格按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
要求考生脱产学习,在拟录取阶段与工作单位达成脱产学习协议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请 在职人员谨慎报考。
三、报考条件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专业代码不同。除满足教育部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的招生条件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专业的报考条件 提出了要求 (详见附件 1,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见附件 2) ,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不能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考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 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除满足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外,其他招生条件与统一考试考生一致。
四、报名及考试
( 一)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2.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3.资格审核: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担。
4.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此信息须在 2023 年 9 月前有效。若因 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我校无法及时联系考生或无法寄送录取通知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2)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 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报名时不选择院系,只报专业 (分方向的专业要选择方向) 。各专业拟招生的院系已在专业目录 备注,最终招生院系将根据招生计划调整而变化,并在复试前公布。
(二) 初试
1.初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地点: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
2.初试科目:
(1) 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 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 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和 150 分。我校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 大纲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2)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1051) 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 (西医);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 (1002) 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99 医学综合 (1002Z5 医学信息学初试业务课为 617 医 学信息学综合) 。
(3) 我校基础医学 (1001) 、医学技术 (1010) 、医学门类生物医学工程 (1072) 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 题:699 医学综合。
(4) 我校中医专业学位 (1057) 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7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 (中医) ; 中医学学术学位 (1005) 和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 (1006) 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701 中医综合。
(5) 我校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1052) 和学术学位 (1003) 初试业务课均使用学校自命题:352 口腔综合。
(6) 我校中药学专业学位(1056)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学学术学位(1008) 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12 中药学综合。
(三) 复试及调剂
1.复试时间: 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各研究生招生院系。
3.学校及各院系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4.达到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复试前选择报考院系,参加报考院系组织的复试。
5.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调剂工作,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专业。
(四) 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综合成绩 (含初试和复试成绩) ,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 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 学期间工资、福利、保险等均由定向单位解决,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按规定时间将公证后 的合同交至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 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 法就业,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调入学校。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一经报名成功,无法修改, 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定向合同或人事档案,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不得隐 瞒本人病情。若身体状况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将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将于教育部审核通过招生数据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三个月内通过新生资格复审后才能取 得学籍。若不符合录取条件,无论何时,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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